
信黃頁或是信箱中的搬家廣告名稱、與契約書上的是否相同,避免有些搬家公司以多家公司名稱刊登或將消費者轉介,遇到消費糾紛時卻互踢皮球。(2) 細讀契約書。 消費者一定要特別注意契約書中,可能埋下的陷阱,例如,以不顯眼的字體表示「工資另計」,或是在搬遷地點上,自停車至住宅間的步行距離,要收取高額費用。(3) 搬家先列清單,避免估價糾紛。 崔媽媽基金會表示,消費者在估價前,應了解計價方式是包價制、還是以車計價,最常發生的就是業者估2車搬完,結果卻搬了3、4車,消費者必須多付費用,消費者在估價時,一定要說清楚哪些東西要搬。(4) 提早預約。(3) 不收藏的書籍透過二手書店估價回收。搬家常見糾紛不當加價跟物品毀損 搬家要注意什麼呢?崔媽媽基金會表示,現在的搬家糾紛多半集中在「不當加價」與「物品損壞賠償」兩個項目。 大部分的不當加價都是發生在事前沒有簽約,尤其是有些不肖業者,先在電話估價時以低折扣吸引消費者,到府後將物品搬到車上後才「坐地起價」與消費者討價 還價提高費用,強勢要消費者簽下高價的合約書,否則就不搬了,甚至會在消費者不肯簽約的情況下,
或是請消費者先付一些訂金。